沈阳市2015年上半年自考毕业、考籍转移和10月份自考报名、下半年学历认定和课程免考、实践课程考核报名工作即将开始。
申请自考毕业或考籍转移的考生,可于2015年6月1日-4日和6月10日到考籍所在的区、县(市)招考办办理相关手续。
考生办理毕业或考籍转移手续时,须携带有效身份证和身份证复印件(A4纸),及全部课程合格证明。
其中,办理自考本科毕业手续的考生,如在2014年以前申请完成自考学历认定的除携带省招考办下发的学历认定合格证书,还需携带考前学历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如在2014年以后含(2014年当年)申请完成学历认定的,只需携带学历认定合格证书和当初认定的学历证书和A4纸的证书复印件。如考前学历为本省自考专科毕业,需携带自考专科毕业证书和复印件,不需携带备案表和认证报告。
报考2015年下半年自考实践课程考核的考生可于2015年于6月15日-19日,报考2015年10月份自考理论课程考试的考生可于2015年6月15日-19日和7月2日-10日(其中公休日4日和5日除外)通过助学单位或到指定的区、县(市)招考办办理报考手续;在报名期间,考生还可以办理申请学历认定和课程免考手续。
考生办理报考手续时,须携带准考证。其中首次报考的考生只须携带有效身份证。
考生办理学历认定手续时,须携带考前学历证书原件、A4纸复印件和身份证、准考证A4纸复印件。考生办理课程免考手续时,须携带考前学历证书原件、A4纸复印件和免考证明(原件),及身份证和准考证的A4纸复印件。其中,免考证明为相关等级证书,或本人原毕业院校成绩单(原件)。其中,提供国家计算机等级、公共英语等级和NIT模块证书的考生,不需上交考前学历证书(复印件)。
考生办理学历认定和课程免考上交的考前学历证书,必须经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注册过。
考生可以登陆www.syzsks.com(沈阳招生考试网)点击“考生须知”详细查阅自考学历认定和免考须知。
参加2015年4月份考试的自考生均可以在上述时间内到助学单位或区、县(市)招考办领取课程成绩通知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