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自考本科 > 地区 > 河南 > 政策信息 > 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关于2024年10月自学考试新增一门课程报考的公...

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关于2024年10月自学考试新增一门课程报考的公...

2024-09-05 17:22:37  来源:中国教育在线

【导语】中国教育在线自考频道从河南省教育考试了解到《关于2024年10月自学考试新增一门课程报考的公告》已经发布,具体如下:

关于2024年10月自学考试新增一门课程报考的公告

根据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指导委员会《关于调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思想政治理论课课程设置的通知》(考委〔2024〕1号)要求,2024年10月在专、本科层次专业中开考“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概论”(课程代码15040)课程。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

1、本次自考报名结束时间延长至9月7日18:00,缴费结束时间延长至9月8日18:00。

2、本次未完成报名缴费的考生可在规定时间内网上选考该课程。

3、已完成报名缴费的考生可结合自己实际情况统筹考虑。选择重新报考该课程的考生,应于9月7日16:00前到考籍所在地市招生考试机构现场申请取消已报考信息,然后网上重新选择所有课程并完成缴费。第一次所缴报名费用在本次报名结束后30个工作日原路返还缴费账户。考生若有特殊情况,可与考籍所在地市招生考试机构联系(联系方式见附件1)。

4、该课程考试时间为2024年10月26日下午14:30—17:00。

二、教材及考试大纲

1、教材信息: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点教材《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概论》,高等教育出版社、人民出版社出版。

2、考试大纲: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指导委员会组织研究制定的《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概论课程自学考试大纲》(大纲见附件2)。

3、“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概论”(课程代码15040)课程考核内容包含“形势与政策”,其考试范围和内容为每次考试日期前12个月以内的国内外时事。

三、其他注意事项

1、2024年下半年网上申请毕业的考生,仍执行现行各专业考试计划。

2、2025年后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思想政治理论课程调整办法待确定后另文公告。

附件:1、地市招生考试机构联系方式

2、《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概论课程自学考试大纲》

热门推荐:

自考有疑问、不知道如何选择主考院校及专业、不清楚自考当地政策,点击立即了解>>

推荐阅读:

2024年10月各省自学考试报名时间及入口汇总

2024年10月各省自学考试报名官网汇总

1
意向表
2
学习中心老师电话沟通
3
查看评估报告
1、年龄阶段

18~23周岁

24~32周岁

33~40周岁

其他

2、当前学历

高中及以下

中专

大专

其他

3、提升学历目标

工作就业

报考公务员

落户/居住证

其他

4、意向学习方式

自学考试

成人高考

开放大学

报考所在地
*
请选择省
北京市
天津市
河北省
山西省
内蒙古自治区
辽宁省
吉林省
黑龙江省
上海市
江苏省
浙江省
安徽省
福建省
江西省
山东省
河南省
湖北省
湖南省
广东省
广西壮族自治区
海南省
重庆市
四川省
贵州省
云南省
西藏自治区
陕西省
甘肃省
青海省
宁夏回族自治区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港澳台地区
北京市
天津市
河北省
山西省
内蒙古自治区
辽宁省
吉林省
黑龙江省
上海市
江苏省
浙江省
安徽省
福建省
江西省
山东省
河南省
湖北省
湖南省
广东省
广西壮族自治区
海南省
重庆市
四川省
贵州省
云南省
西藏自治区
陕西省
甘肃省
青海省
宁夏回族自治区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港澳台地区
没有选项
*
*
已阅读并同意
《用户服务协议》
声明:
(一)由于考试政策等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本网站所提供的考试信息仅供参考,请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
(二)本网站在文章内容来源出处标注为其他平台的稿件均为转载稿,免费转载出于非商业性学习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您对内容、版权等问题存在异议请与本站联系,我们会及时进行处理解决。

查看成人高考最新资讯 查看远程教育最新资讯

自考专业快选

广东
北京
天津
上海
重庆
河北
山西
辽宁
吉林
黑龙江
江苏
浙江
安徽
福建
江西
山东
河南
湖南
湖北
海南
四川
贵州
云南
陕西
甘肃
青海
广西
内蒙古
西藏
宁夏
新疆
全部
大专
本科
高起本
全部
文史类
理工类
经管类
艺术类
教育类
医学类
法学类
农科类

自考热门专题

自考热议话题

自考推荐文章

您好,当前有专业客服人员在线,让我们来帮助你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