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具有双重性质:既是一种国家考试制度,又是一种新的教育形式。作为国家考试制度,它由国家建立,由政府考试机构代表国家行使考试权,按照国家规定的目标和标准,面向全体自学考生实施严格的国家考试,是国家承认的学历。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不分性别、年龄、民族、信仰、职业和已受教育程度的限制,均可参加自学考试。对有特殊要求的专业(如:药学、护理学),考生须按有关规定报名。
高中学历自考本科的条件有凡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包括港澳台同胞,不受性别、年龄、学历、种族、民族、居住地、身体健康状况等条件限制,均可报考自考。报考自考本科考生需在毕业前交验国家承认的专科学历证书,否则无法申领自考本科毕业证。高中生在自考本科的同时需兼修专科学历。
只要是中国公民,没有性别、年龄、民族及已受教育程度等限制,均可按省级自学考试机构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报名,参加自学本科考试,但本科申请毕业时应出示大专毕业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