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自考本科 > 地区 > 安徽 > 政策信息 > 安徽省教育招生院关于停考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汉语言文学(专科...

安徽省教育招生院关于停考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汉语言文学(专科...

2022-06-13 14:02:15  来源:中国教育在线

安徽省教育招生院关于停考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汉语言文学(专科)等2个专业的通知

各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有关主考学校、自考学习服务中心:

2022年5月16日全国考委下发《关于停考<高等学历继续教育补充目录>有关专业的通知》(考委〔2022〕1号)文件,决定自2022年7月起停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开考专业清单(2021年)》中区域经济开发与管理等22个《高等学历继续教育补充目录》专业。我省开考的汉语言文学(专科)、英语(专科)名列其中。依据全国考委要求,经研究,决定停考上述2个专业,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停考专业为汉语言文学(专科,专业代码970201)、英语(专科,专业代码970202)。

二、上述两专业自2022年下半年起不再接受新考生报名。考试课程安排至2024年底,最后一批毕业资格审核于2024年底前办理完毕。

三、在规定时间内未能毕业的考生,可改报其他自学考试专业,课程代码及课程名称相同的课程可继续使用。

请各有关单位及时向社会及考生做好专业停考的宣传工作。

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

2022年6月9日


1
意向表
2
学习中心老师电话沟通
3
查看评估报告
1、年龄阶段

18~23周岁

24~32周岁

33~40周岁

其他

2、当前学历

高中及以下

中专

大专

其他

3、提升学历目标

工作就业

报考公务员

落户/居住证

其他

4、意向学习方式

自学考试

成人高考

开放大学

报考所在地
*
请选择省
北京市
天津市
河北省
山西省
内蒙古自治区
辽宁省
吉林省
黑龙江省
上海市
江苏省
浙江省
安徽省
福建省
江西省
山东省
河南省
湖北省
湖南省
广东省
广西壮族自治区
海南省
重庆市
四川省
贵州省
云南省
西藏自治区
陕西省
甘肃省
青海省
宁夏回族自治区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港澳台地区
北京市
天津市
河北省
山西省
内蒙古自治区
辽宁省
吉林省
黑龙江省
上海市
江苏省
浙江省
安徽省
福建省
江西省
山东省
河南省
湖北省
湖南省
广东省
广西壮族自治区
海南省
重庆市
四川省
贵州省
云南省
西藏自治区
陕西省
甘肃省
青海省
宁夏回族自治区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港澳台地区
没有选项
*
*
已阅读并同意
《用户服务协议》
声明:
(一)由于考试政策等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本网站所提供的考试信息仅供参考,请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
(二)本网站在文章内容来源出处标注为其他平台的稿件均为转载稿,免费转载出于非商业性学习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您对内容、版权等问题存在异议请与本站联系,我们会及时进行处理解决。

查看成人高考最新资讯 查看远程教育最新资讯

自考专业快选

广东
北京
天津
上海
重庆
河北
山西
辽宁
吉林
黑龙江
江苏
浙江
安徽
福建
江西
山东
河南
湖南
湖北
海南
四川
贵州
云南
陕西
甘肃
青海
广西
内蒙古
西藏
宁夏
新疆
全部
大专
本科
高起本
全部
文史类
理工类
经管类
艺术类
教育类
医学类
法学类
农科类

自考热门专题

自考热议话题

自考推荐文章

您好,当前有专业客服人员在线,让我们来帮助你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