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中国教育在线自学考试频道了解到广州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自学考试面向社会考生办理毕业登记须知》已公布,具体如下:
一、办理毕业登记的常规时间安排
上半年时间范围:6月中下旬
下半年时间范围:12月中下旬
具体网上申请、办理毕业初审的日期以广州招考网当次的相关通知为准。
二、办理毕业登记前期工作
(一)办理转考、免考、考籍信息更正手续
1.申请毕业的考生,须在上半年5月1日前、下半年11月1日前办理转考、免考、考籍信息更正(含身份证号升位)等相关手续。逾期办理者,只能参加下一批毕业手续的办理。
2.对身份证号码自然升位的考籍信息更正业务(仅限一条记录),考生在系统提交申请后,由系统自动查验,符合身份证号码自然升位规则的,自动审核通过。
3.对凭等级证书免考的,考生在系统提交申请后,由系统根据我省证书数据库的相关信息自动查验,属实的,自动审核通过。
4.同一考号可以登记多条前置学历信息,解决考生使用不同前置学历进行毕业申请或办理免考的需求。
(二)登记前置学历相关信息
申请本科毕业的考生,须在上半年5月20日前、下半年11月20日前,登录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系统”,网址:https://www.eeagd.edu.cn/selfec/)填写前置学历及认证信息,提交省考办查验,查验通过方可申请本科毕业。
前置学历为我省自学考试毕业的考生,申请本科毕业也需要提供前置学历认证信息。考生可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选择下列学历认证方式之一进行登记:
1.学信网出具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需提供在线验证码,在线验证码的有效期从登记之日算起不得少于25天。
2.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需提供报告编号。
3.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需提供认证书编号。
4.同时办理自考专科和本科毕业的考生,需提供申请专科毕业的准考证号。
5.申请上半年自考本科毕业的普通全日制高校应届毕业生,在登记前置学历信息时,如未取得前置学历毕业证,可暂不填写前置学历毕业证号及学历认证信息;取得毕业证后,须于7月5日前登录系统补填前置学历毕业证号及认证信息,提交省考办核查。未按时补填的,视为放弃当次毕业申请。
三、申请毕业登记必须具备的条件
(一)必考课程成绩全部合格。
(二)选考课程达到最低的学分或门数要求。
(三)本科专业毕业生加考课程达到所属类型的最低学分或门数要求。
(四)实践环节考核或毕业论文成绩与所选的毕业专业、主考学校相一致。
(五)如有违规记录,已达到推迟毕业的年限。
(六)符合毕业专业的其他条件,详见各专业的毕业说明。
(七)未办理过该专业的毕业证书。
四、毕业登记步骤
(一)确认信息
考生在办理申请毕业登记之前,登录系统确认自己的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电子相片和各科成绩等数据,上述数据准确无误后方可申请毕业登记。如姓名、证件号码等重要信息有错误,须先办理考籍信息更正,待相关信息更正后,再参加下一批的毕业申请。
考生办理毕业登记前必须在系统中确认籍贯、民族、最后学历、职业、工作单位、联系电话等数据,如数据有误,可用“基本信息维护”功能自行修改。
(二)网上申请并打印《毕业生登记表》
考生应在当次办理毕业初审的具体日期前登录系统,通过毕业管理模块中的毕业申请功能提交毕业申请。特别注意:网上提交毕业申请时,不可以选择“广州市区”(代号为“0101”)作为办理毕业初审的地点。成功提交毕业申请后,须通过系统自行双面打印广东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生登记表(以下简称“毕业生登记表”)(一式两份),并认真核对《毕业生登记表》正面的有关信息,如实填写背面的相关内容;同时,交有关单位或所在街道办事处填写考生的思想品德表现及盖章。
注意:要求使用激光打印机、80g/㎡(或以上)A4复印纸打印《毕业生登记表》,考生不得对该表做任何更改。
(三)提交材料
考生应按我市各区规定的初审时间和地点提交以下资料:
1.身份证的原件(核验后即退还,下同)及复印件。
2.经校对正确并到单位或所在街道办事处签署意见和加盖印章的《毕业生登记表》,一式两份。
3.考生办理本科毕业手续时,无需提交前置学历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以下特殊情况除外:
(1)使用非中国内地身份证办理本科毕业的考生,须提交前置学历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使用境外学历作为前置学历的考生,办理本科毕业手续时,须提交前置学历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由于姓名或身份证号变更等原因,与前置学历相关信息不一致的考生,须提交前置学历毕业证书原件、复印件,以及公安部门的有关证明材料。
4.特殊专业须提供的资料
(1)申请办理机械制造与自动化(原专业名称:机械制造及自动化)专业(专科)毕业的考生,须提供机械类工种高级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和高级技工学校毕业证书。
(2)申请办理电气自动化技术(原专业名称:工业电气自动化技术)专业(专科)毕业的考生,须提供电气类工种高级职业资格证书和高级技工学校毕业证书。
(3)申请办理药学专业(本科)毕业的考生,须提供有效期内的卫生类执业证书(注:证书上必须有“执业”二字)。
(4)医学、药学、护理学或其他医学相关专业的中专或专科毕业生,办理食品营养与卫生(原专业名称:营养、食品与健康)专业(专科)毕业时,如选考05747临床医学总论、05748疾病的营养防治、05749中医营养学基础、05750食品卫生法规与监督、05751烹饪与膳食管理基础、05752烹饪与膳食管理基础(实践考核)、00988食品营养学等七门课程,须提供相关的中专或专科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申请行政管理(原专业名称:行政管理学)专业(本科)毕业,从2019年起,无需提交前置学历成绩单。
(四)初审
区招考办核对相关毕业资料齐全后,通过系统进行毕业初审,初审后,考生领取毕业登记的初审“回执”。
五、注意事项
(一)区招考办只是对考生的申请材料进行初审,考生是否符合毕业条件由省考办负责审核批复,考生可通过系统查询审核状态及结果。
(二)凡达到毕业要求的考生,应在我市各区规定的时间内,及时办理申请毕业登记的有关手续,逾期者,只能参加下一批毕业手续的办理。
(三)申请毕业的审核结果一般在初审后4个月发出通知,届时请在本网站查阅毕业证书发放安排。
(四)考生毕业申请后,如急需开具学历证明的,登录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打印《学历证明申请表》,然后参照省自考办相关规定办理(详见附件)。
(五)本须知仅限适用于在广州地区办理自考毕业记登。如在广东省其他市办理,请与所在市自考部门进行咨询。
(六)可通过本网站“自学考试”栏目“考籍与毕业”查阅每次办理自学考试毕业登记的具体通知。
广州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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