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上半年成都体育学院自考省考课程防疫组考工作安排
各考点:
为切实保障广大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我校21.3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省考课程考试(以下简称“省考课程考试”)要严格按照《四川省2020年国家教育考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导方案》(川招考委〔2020〕26号)(以下简称《指导方案》)和《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1.3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应用型专业新生报名注册、省考课程网上报考和考试组织工作的通知》(川教考院〔2020〕85号)要求做好防疫组考工作。现结合我校自学考试省考课程考试的特点,就进一步做好我校21.3次省考课程防疫组考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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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指导思想
在疫情防控常态化形势下,以党的方针政策为指引,在我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省考课程组考相关工作中落实国家和我省相关防疫要求,将广大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摆在首位,充分做好预防和应急准备工作,及时、有效、妥善地处理考试期间各类突发情况,切实维护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权威性、公平性和严肃性,最大程度地降低疫情影响,确保自学考试平稳实施。
二、组织领导
各考点要切实承担起省考课程考试组考工作的主体责任,承担省考课程考试组考工作的考点要设立由分管校领导任组长的专项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管理省考课程考试组考工作,同时,按要求设置若干职能组,负责承担具体的组考任务。
三、工作原则
(一)统一指挥、快速反应。各考点要在省考课程考试组考专项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形成处置突发事件的快速反应机制,立足于防范,抓早、抓小、抓快。一旦发生突发事件,确保发现、报告、指挥、处置等环节的紧密衔接,做到快速反应、正确应对、果断处置,力争把损失或影响降到最低限度。
(二)分级管理,逐级负责。切实加强领导,实行领导负责制、岗位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分级负责、责任到人。
(三)有效控制,就地解决。坚持把突发事件控制在发生地,就地解决,避免扩张;如已扩张,也要尽可能控制在最小范围内,避免造成考点、考场及社会治安秩序混乱和失控。
(四)系统联动,群防群控。发生突发性事件后,要及时启动应急预案,按照要求,结合实际情况,采取有力举措控制局面,保障考生的最大权益。
(五)加强培训,提高素质。各考点专门负责防控工作的工作人员须参加当地疾控中心统一组织的疫情防控卫生员培训,进行消毒操作规程和疫情防控措施的培训,提升疫情防控和应急处置能力,使其掌握应急处置的主要内容、本人在应急处置机制中的位置、职责以及该如何反应等,保证需要时能够快速到位、规范行动、有效处置。
(六)增大投入,切实保障。各考点须积极加大考试工作人员和专项资金投入,确保组考工作中所需的考试工作人员、组考防疫经费、必需的设施设备、物资物品等充足到位。
四、工作实施
(一)各考点须充分结合2020年9月省考课程成功组考经验,制定防疫组考工作方案和预案。考点须会同当地卫生健康部门及其他有关部门,在保障广大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生命安全及身体健康前提下,依法、科学、精准、因地制宜制定组考防疫工作方案、考场编排方案和应急预案,一地一策、一校一策,报当地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审定后实施。各考点须提前协调,在预案中明确定点救治医院。各考点要对主考、副主考、监考员等增加防疫工作职责,要对考点增设一名副主考(原则上由卫生健康部门有关负责同志担任)专职负责涉疫常规工作和突发事件处置;完善考点内、考场内防疫工作流程和处置流程。
(二)各考点负责对自考生从考前14天开始,每日体温测量、记录并进行健康状况监测,体温测量出现身体异常情况的,要及时报告当地疾控部门和成都体育学院。考前14天和考前第3天,由各考点负责,分别对所有考生进行健康状况数据筛查。凡筛查发现考前14天内有境外或非低风险地区活动轨迹的,按当地政府有关疫情防控规定进行处理。
(三)健康信息正常的考生可予打印准考证。对考前考生身体状况异常和监测发现身体状况异常的,须经有关卫生健康部门等逐一专业评估,各考点依据专业评估建议,在保障广大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前提下,综合研判评估是否应安排考生在隔离考点考试。
(四)所有考生体温低于37.3℃方可进入考点。第一次测量体温不合格的,可适当休息后使用其他设备或其他方式再次测量。仍不合格的,须经有关部门进行专业评估,综合研判评估是否具备参加考试的条件。
如考生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疑似患者、确诊病例密切接触者,须经卫生健康部门等逐一专业评估,考点会同卫生健康部门根据相关人员的身体状况和传播风险,综合研判是否可以在隔离或救治场所安排其参加考试。已治愈未超过14天的病例、不能排除感染可能的发热患者,须由卫生健康部门等进行专业评估,考点依据评估建议,综合研判其是否可以正常参加考试。
(五)考生进入考点、考场时不得因为佩戴口罩影响身份识别。各考点要提前做好宣传工作,确保考生按规定参加考试。
(六)各考点要积极协调卫生健康部门,对考点进行评估研判,充分考虑各方因素,不符合组考条件的考点一律不得设考。
五、其他事项
(一)若我省后续疫情防控形势出现变化,则本次省考课程考试相关工作随之调整,具体工作另行安排。
(二)请各考点将2021年(21.3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省考组考方案于12月24日16:00前盖章扫描发送至邮箱cdtyjiaowu@163.com。
联系电话:028-85072586
成都体育学院继续教育学院
2020年1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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