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4月湖南省成人自学考试报考通知
各市(州)教育考试院,各主考学校:
按照教育部《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务工作规定》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籍管理工作规定》要求,现就2021年4月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名报考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全省统一实行网上报考。2021年4月考试现场报名(新生入籍)时间为2020年12月20日至29日,网上报考时间为2021年1月4日至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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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首次入籍考生的报考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均可报考未加限制条件的任何一个专业。
(二)凡国家承认学历的专科及专科以上毕业生可按照《湖 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考试计划》(2016年版)规定的报考条件报考专升本专业。
(三)护理、护理学、药学、中药学、治安学、公共安全管理、公安管理学、监所管理等专业符合前置条件的(具体报考条件见附件1)可以报考专科或本科专业。
(四)道路桥梁工程技术、畜牧兽医等专业(见附件2)因实践环节考核内容较多,考核要求高,需参加主考学校举办的助学班学习,考生需慎重报名报考。
三、报名报考办法
(一)在籍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湖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自助服务系统“(http://zikao.hneao.cn/net/)(“cne)(以下简称“自助服务系统”)报考,具体流程详见该系统中的《考生网上报考流程》。
首次报名的考生必须在规定的时间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到市州相应报考点办理新考生报名(入籍)手续,报考本科专业的考生入籍时需提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工作人员务必验证真伪并如实在管理信息系统中提交相关资料并将原始资料存档备查。新生入籍后再通过自助服务系统按报考条件选择相应专业及课程报考。
(二)在我省工作、学习的外省籍人员需要在我省参加考试的,
除需符合报考条件外,还必须提供以下证件:
1.在我省学习的外省籍考生需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2.在我省工作的外省籍考生需提供工作证明、我省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个人参保证明(要求缴纳时间3个月以上)”。
3.驻地在我省的部队现役军人,使用居民身份证号注册,且需料、户口簿及身份证、准考证(考籍证)到入籍地自学考试机构申请变更,由市州教育考试院审核通过后,报请我院予以修改,其原始证明材料存入省自学考试考籍档案中备查。已经获得毕业证书者,一律不再变更其身份证号或姓名信息(含图像信息)。
2.报考点在新生入籍时还必须如实填写专业、专业层次、联系电话及通讯地址等各项基本信息,并告知考生基本信息是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籍管理和毕业申请的唯一依据,通讯信息是各级教育考试机构通知联系考生的重要渠道,务必认真核对,确保准确无误。
提醒考生:非限制性专业网上报考只能选择与入籍专业层次相同的专业报考,限制性专业现场报考必须与入籍时的专业保持一致。
3.报考点采集考生相片信息时,按下列标准和要求办理:
(1)背景布选用浅蓝色(棉布、毛涤布料均可),要求垂感和吸光好。参照标准:淡蓝色(参考值RGB<100、197、255>)、白色(参考值RGB<255、255、255>)或均匀浅灰色(参考值RGB<240、240、240>)。
(2)成像区要求:头上部空1/10,头部占7/10,肩部占1/5,左右各空1/10。采集的图像大小为192px×144px(高×宽),分辨率600dpi以上,24位真彩色。成像区大小为48mm×33mm(高×宽)
(3)灯光要求:需要摄影灯,一台前灯基本满足要求,最好利用两台侧灯,灯具可以是专业摄影灯,也可以是舞台灯或家用立式客厅灯。
(4)文件格式要求:要求存储为JPG格式,图像文件名为*JPG,其中*为考生12位考籍号,每个JPG文件大小不能超过15KB,不能小于5KB(5)照片必须由考生本人到现场采集,反复确认。一旦上传成功不再处理修改变更。考生的相片信息按照一定的目录结构存储。
(6)考生报名上传的相片将作为考生准考证及毕业证使用照片,一经确认,不再更改。
(五)各专业考试计划中,凡理论考试与实践环节考核两个部分相结合的课程视为一门课程,应考者在取得理论考试合格成绩后方能报考相应实践环节考核。毕业论文考核(设计)、实验实习等实践性环节考核课程的报考,根据有关文件规定:各专业中设置的实验、实习、生产实习、课程设计、临床实习和考核、毕业论文(设计)、毕业考核等课程,应考者在取得所有其他课程合格成绩后方能报考。考生在完成报考确认手续后,按照主考学校公布的时间和地点,及时参加考核。主考学校按规定收取考核费。
(六)报名报考时,所有考生都必须认真阅读并签订《湖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
(七)考生报名考试费实行网上支付,报考24小时内未支付成功的,报考无效。
(八)所有报考点不得接受集体报名报考。因报考所在市州考场容量不能满足报考人数的,考生可以到其他市州报名报考,仍然未能够报名报考的,则参加下一次考试的报名报考。
四、注意事项
(一)首次参加自学考试的新考生要严格按专业调整要求进行报名报考。我省已经停考的专业和已经确定的将要停考的专业不接受新生报名报考。
(二)参加自学考试助学的新考生必须先到市州相应的报考点办理新生入籍手续,再申请主考学校注册备案
(三)部分专业有多所主考学校,考生需慎重选择,主考学校一旦被选定将不作更改。
(四)主考学校要加强对实习实践环节教学与考核的管理。对实践环节的考核和毕业论文要全程监管严把成绩登录关,对不符合要求报考的考生应取消其合格成绩。所有考核课程成绩信息必须通过管理系统报送。
(五)教育部文件规定,考点应当设立在符合规范并经省教育考试院验收备案的中学等办学机构,不得设置在自学考试助学机构。各市州应严格执行规定,并至少按照上一年度普通高考考点最大容量申报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点。
附件:1.护理、护理学、药学、中药学、治安学、公共安全管理、公安管理学、监所管理等专业报考条件
2.考生需慎重报名报考专业
湖南省教育考试院
2020年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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