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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下半年天津城建大学自考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申请工作

2020-11-09 09:35:17  来源:中国教育在线

2020年下半年天津城建大学自考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申请工作

各位同学:

根据天津市学位办关于成人学位授予工作的规定,为提前做好申请学位的准备工作,现将相关安排布置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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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城建大学自考本科.jpg

一、申请条件

(一)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申请者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申请对象须为我校主考专业2020年6月—2020年9月毕业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

2.毕业论文(设计)成绩达到良好及以上;

3.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毕业时各科成绩(不含毕设)的算术平均分不低于70分;

4.学生在规定的学制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本科学习阶段参加由天津市教育委员会统一组织的成人本科学士学位外语水平考试或天津市教育委员会认可的相应级别要求的外语水平考试且成绩合格;

(2)2019年5月之后,本科学习阶段参加全国英语等级考试三级(PETS-3)笔试且成绩不低于60分,艺术类专业学生不低于50分;

(3)2019年5月之后,本科学习阶段参加全国大学英语四级(CET-4)考试且成绩不低于425分,艺术类专业学生不低于355分;

(4)2019年5月之后,本科学习阶段参加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英语(二)”(课程代码0359)考试且成绩不低于60分,艺术类专业学生不低于50分;

(5)函授学生本科学习阶段参加函授站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统一组织的成人学位外语水平考试且成绩合格。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授予学士学位:

1.有严重违反四项基本原则、违反社会主义法制的言行或受过公安部门行政拘留处分者;

2.严重违反考试纪律者,或考试过程有作弊行为者,或毕业设计(论文)有严重违反学术诚信行为者;

3.学位外语考试非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在学期间通过。

二、提交申请材料

请各位同学注意:所有材料填写前请认真阅读附件3《表格填写说明》及表格模板范例,《学士学位申请表》填写时,表格原有的内容、文字、结构、版式及字体、字号不得更改。不可破坏原表格结构。

(一)电子版资料提交:

1.附件1:《学士学位申请表》,文件命名:学士学位申请表-学生姓名(专业).doc;

2.附件2:《学位申请人员信息采集表》,文件命名:学位申请人员信息采集表-学生姓名(专业).xlsx;

3.电子版照片:与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同底板的JPG格式电子版照片一份(要求分辨率为120x160),文件命名:身份证号-姓名.jpg;

4.电子版材料请以“身份证号-姓名”的格式命名并于2020年11月20日前发送至邮箱tcdgzk@163.com。

(二)纸质版材料提交:

1.附件1:《学士学位申请表》一式3份,A4纸打印,沿左侧装订,粘贴好与电子版同底版的一寸照片;

2.与电子版同底版的一寸半(33mm x   48mm)蓝色背景照片2张,纸质照片每张背面必须写上姓名、身份证号(字迹要清晰,不要用力太大,以免影响纸质照片效果);

3.《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3份(《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为免费下载,学信网网址:   www.chsi.com.cn)(要求采用A4纸打印);

4.身份证复印件3份;

5.毕业生审核登记表(该文件随毕业证一同发放)复印件3份;

6.外语水平考试证明材料:

(1)本科学习阶段参加由天津市教育委员会统一组织的成人本科学士学位外语水平考试的同学,可在每份身份证复印件的正面标注好参加学位外语水平考试的考试种类、参考时间(年月)、考试地点、成绩,无需特别准备其他证明材料;

(2)2019年5月之后,本科学习阶段参加全国英语等级考试三级(PETS-3)或全国大学英语四级(CET-4)的同学,请准备本人PETS-3或CET-4成绩单复印件三份;

(3)2019年5月之后,本科学习阶段参加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英语(二)”(课程代码0359)的同学,请准备本人成绩档案中该科成绩的成绩单复印件三份;

7.纸质版材料请申请人于2020年11月30日前邮寄到以下地址:

天津市西青区津静路20号 天津城建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高自考办公室

联系电话:022-23864890 (曹老师);

8.为保证纸质材料寄送安全,请发顺丰快递(寄付),材料寄出后请将运单编号发送至邮箱tcdgzk@163.com。

三、证书发放

学士学位授予日期以天津城建大学学士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通过之日为准,按学校工作流程发放证书。

四、注意事项

1.2020年11月30日为我校受理2020年6月—2020年9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申请学士学位的截止时间,超过规定时间申请的,学校不再受理,视为自动放弃,责任自负;

2.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证书当期申请、逾期不再受理、证书遗失不补;

3.请各位同学填写表格时严格依照附件3中《表格填写说明》中的讲解进行认真填写,所有表格填写内容将作为学位评审依据进行上报、存档。如表格内信息由于申请人个人填写情况而导致学位申请出现问题,后果由申请人本人自负;

4.咨询电话:022-23864890。

附件:

1.学士学位申请表

2.学位申请人员信息采集表

3.表格填写说明及填写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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