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请时间:8月24—26日
二、申请地点:各县(市、区)教体局招生办公室
三、申请程序:
(一)登录河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服务平台(http://zkwb.heao.gov.cn/zkservice),进入自己的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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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在“信息查询”一栏中查询在籍成绩,对照“专业考试计划”中的课程,进行判断;或者在“毕业信息”一栏中查询,进行判断。
(三)如确认所有课程均已合格,可申请毕业,提交材料。
四、所需材料:
(一)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二)准考证原件、复印件;
(三)申请本科毕业的考生,须交验原专科及以上学历《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报告原件和复印件)、《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2001年12月以前毕业生和自学考试毕业生除外)和专科及以上学历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有效期至10月31日以后。
毕业时间在2001年12月之前的专科及以上学历毕业证书必须提供《学历认证报告》原件和复印件。
五、注意事项:
《毕业生思想品德鉴定表》(交申请材料时领取)作为毕业生档案材料的一部分,由考生所在单位填写评语及盖章,不再送交市(区、县)招生办公室,待领取毕业证书后与《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生登记表》一起交人事档案管理部门装入档案。思想品德鉴定不合格者,取消其毕业资格。
各市(区、县)招生办公室审验合格后将毕业证书、学历认证报告、准考证、身份证等原件当场退还,只留《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报告复印件)、《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毕业证、身份证、准考证等复印件。
考生提供的原专科及以上学历毕业证信息(姓名、身份证号码)必须和申请办理的本科毕业证信息一致。专科证信息和申请办理的本科证信息不符者原则上不予受理,考生要先将有关信息勘误后再申请。
考生身份证号码为15位者不予办理,待下次报名时修改身份证号码后再申请。
申请毕业的考生一定要认真核对《考生毕业申请签字确认表》上的基本信息是否正确,确认无误后再签字;由于考生信息错误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负。
六、根据教育部考试中心和省招办的工作安排,本次不接受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生注册信息修改申请,可于12月1日至3日申请办理。
七、毕业证书领取时间:
按照所在县(市、区)招生办公室规定的时间按时领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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