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考考生:
根据省自考办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现将2020年上半年自学考试毕业登记办理的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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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办理毕业登记的前期工作
根据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公布的《办理毕业登记手续须知》规定,办理毕业登记的前期工作要求如下:
(一)申请上半年毕业的考生,必须在6月5日前办妥转考、免考、考籍信息更正(含身份证号升位)手续。逾期办理者,不能申请本次毕业。
(二)根据省自考办《关于做好我省自学考试考生前置学历登记工作的通知》(粤考办〔2014〕52号)文件精神,申请本科毕业的考生,必须在6月5日前,登录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系统”,网址:http://www.eeagd.edu.cn/selfec)填写前置学历及认证信息,提交省考办查验,查验通过方可申请本科毕业。凡考生前置学历信息不属实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填写的,不予办理当次本科专业的毕业登记手续。
前置学历为我省自学考试毕业的考生,申请本科毕业也需要提供前置学历认证信息。
二、申请毕业登记必须具备的条件
(一)必考课程成绩全部合格
(二)选考课程达到最低的学分或门数要求
(三)本科专业毕业生加考课程达到所属类的最低学分或门数要求
(四)实践环节考核或毕业论文成绩与所选的毕业专业、主考学校相一致
(五)如有违规记录,已达到推迟毕业的年限
(六)符合毕业专业的其他条件,详见具体专业的毕业说明
(七)未办理过该专业的毕业证书
三、办理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个人网上申请程序:
1.考生在办理申请毕业登记之前,登陆系统确认自己的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电子相片和各科成绩等数据,上述数据准确无误后方可申请毕业登记。如姓名、证件号码等重要信息有错误,当次毕业申请不予受理,请考生先办理考籍信息更正,待考籍信息更正后,再参加下一批毕业手续的办理。
2.进入系统,选择“考生入口”,登陆后按以下步骤操作:
(1)选择“考籍管理”栏中进入“基本信息维护”栏目,填写、更正基本信息。基本信息是指考生的籍贯、民族、政治面貌、职业、最后学历、工作单位(无工作单位的考生,请在“工作单位”栏目中录入“无”)、联系电话等。信息栏内务必填写能确保联系得上的电话号码,填写完毕请按下面的“保存”键。
(2)选择“毕业管理”里的“毕业申请”,按系统提示执行。
(3)选择“毕业管理”里的“打印毕业生登记表”,按系统提示执行。《毕业生登记表》要求使用激光打印机、80g/m2(或以上)A4复印纸打印一式两份(打印时要删除页眉和页脚),考生不得擅自做任何修改。正面内容不能用笔填写,出现空白项请在“基本信息维护”功能中自行修改。并认真核对《毕业生登记表》正面的有关信息,如实填写“考生个人简历”,“考生在单位的思想和工作表现”栏由考生所在单位或街道办签署意见和加盖公章(用黑色签字笔填写)。如没有工作单位的考生请到居委会、村委会、街道办事处签署意见、盖公章。
(二)提交毕业材料时间、地点
1.个人网上申请时间:6月15-20日
2.现场提交材料审核时间:6月19 - 20日,上午8:30 - 11:30,下午14:30 - 17:00。
3.地址:市浈江区西堤北路13号一楼112室,联系电话:0751-8912116。
四、提交材料:
(一)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正面、背面复印在同一张A4纸上)。
(二)毕业生登记表一式两份(正反面打印)(填写个人简历、由单位填写考生的思想品德表现并加盖公章)。
(三)考生办理本科毕业手续时,无需提交前置学历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以下特殊情况除外:
1.使用非中国内地身份证办理本科毕业的考生,须提交前置学历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使用境外学历作为前置学历的考生,办理本科毕业手续时,须提交前置学历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由于姓名或身份证号变更等原因,与前置学历相关信息不一致的考生,须提交前置学历毕业证书原件、复印件,以及公安局的有关证明材料。
(四)特殊专业要求
1.申请办理机械制造及自动化专业(专科)毕业的考生,须提供机械类工种高级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和高级技工学校毕业证书。
2.申请办理电气自动化技术(原专业名称:工业电气自动化技术)专业(专科)毕业的考生,须提供电气类工种高级职业资格证书和高级技工学校毕业证书。
3.申请办理药学专业(本科)毕业的考生,须提供有效期内的卫生类执业证书(注:证书上必须有“执业”二字)。
4.医学、药学、护理学或其他医学相关专业的中专或专科毕业生,办理食品营养与卫生(原专业名称:营养、食品与健康)专业(专科)毕业时,如选考课程05747临床医学总论、05748疾病的营养防治、05749中医营养学基础、05750食品卫生法规与监督、05751烹饪与膳食管理基础、05752烹饪与膳食管理基础(实践考核)、00988食品营养学,须提供相关的中专或专科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五、其他事项
(一)我办只对考生毕业材料作初审,考生是否符合毕业条件,最终审核权、解释权归省自考办。
(二)考生必须在2020年6月20日前上交《毕业生登记表》和相关材料,若不按时上交而造成延误申请毕业的,后果由考生承担。
(三)领取毕业证:领取毕业证的时间预计在2020年10月,具体时间以省考办公布时间为准,请留意韶关市教育局(http://jy.sg.gov.cn/)网站发布的通知,毕业时间以办理毕业手续的时间为准。
(四)考生办理毕业初审后,如需开具学历证明的或需申请学士学位的,应自行复印《毕业生登记表》留存,然后参照省考办相关规定办理。受理地点:广州市中山大道69号省教育考试院信访接待室。电话(020)89338633、38627855。
(五)目前我市仍处于疫情防控期,如考生粤康码非绿码必须提前与市自考办进行联系。请考生在提交材料时,做好个人防护措施,并听从工作人员指引。
韶关市招生考试中心
2020年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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