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次毕业仅允许截止至2020年5月30日前已取得专业所需全部课程合格成绩并满足各项毕业要求的考生办理;原4月自学考试成绩公布后将增加一次毕业申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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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020年上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申报时间为:2020年6月2日9点-2020年6月4日24时。领取毕业材料时间是:2020年6月5日,现场审验时间是:2020年6月10-12日(需按照确认单显示时间段现场办理)。符合本次毕业条件的考生请登录本站首页—“服务大厅”—“毕业申报”—“2020年上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申报”进行网上毕业申报,申报前请务必仔细阅读《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理毕业手续须知》。
3、《毕业生登记表》是自考毕业生的毕业档案材料,也是考研和考取公务员的重要人事档案及录取的重要调档的凭证。《毕业生登记表》不得复印,必须本人如实填写,并由考生本人按规定时间现场审验。不得代填,代办!逾期不予补办。
4、考生申报时提交本人常用的手机号码和详尽通讯地址,用于审档期间联络考生和邮寄毕业证书,请务必保持手机通畅并及时接听0531-86111×××的电话,以免出现因手机停机等原因联络不到考生本人而影响考生毕业的事情发生。
附件: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理毕业手续须知
1.本次毕业申报时间:2020年6月2日9点-6月4日24点;
领取毕业生登记表时间:2020年6月5日;
现场审验时间:现场审验共设六个审验组同时进行,以“毕业申报信息确认单”显示的日期和组别为准。
2.申报范围
①按照《山东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考试计划手册》(2008年6月第2版)规定的专业考试计划,全部课程(含毕业考核、实习、实验课、技能考核)考试(考核)合格的高教自考考生。
②按照《山东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在校生实践课程考核试点方案》(鲁招考(2010)35号和鲁招考(2010)65号)规定的专业考试计划,全部课程(含毕业考核、实习、实验课、技能考核)考试(考核)合格的,且2015年到2017年注册的实践课程考核考生。
③办理本科毕业需取得国家承认的、签发时间在2020年6月30日前的专科以上毕业证书和《电子注册备案表》。
3.原莱芜市考生统一由济南市教育招生考试院负责办理自学考试毕业手续,具体实施方法如下:
①社会自考类考生:原莱芜市的社会自考考生统一使用济南准考证号码(按照准考证号码前四位对应转换规则1202变更为0196、1203变更为0197,其余位数号码不变)作为主准考证号码进行网上毕业申报,原莱芜市的准考证号作为“本省转入准考证号”在系统内添加。
②实践课程考核类考生:原莱芜市的实践课程考生统一使用济南准考证号码(按照准考证号码前四位对应转换规则1206变更为0198,其余位数号码不变)作为主准考证号码进行网上毕业申报,原莱芜市的准考证号作为“本省转入准考证号”在系统内添加。
4.毕业申报的流程:网上申报——系统预审通过后网上支付申报费用——打印“确认单”及下载照片——领取并填写毕业生登记表——送交毕业材料并现场审验。
高教自考、证书类自考及教育类自考考生选择“高教自考”类别申报,申报成功后按“确认单”上的时间地点领取毕业材料;
实践课程注册考生选择“在校生实践课程考核”类别申报。申报成功后,到所在就读院校领取毕业材料,填写完毕后由学校统一办理审验手续。
5.根据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发布的《关于调整山东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名称和代码的通知》(鲁招考[2018]78号)规定,自本次开始,按照调整后新的专业名称和代码办理毕业证书。过渡期间,根据我市实际情况,为确保毕业申报和毕业审核的连续性,就申报流程做出如下调整:
①专业名称和专业代码对应变更的专业,考生进行网上申报时选择调整后的专业名称和专业代码进入申报系统,专业计划设置和主考院校不变。
②专业名称和专业代码合并的专业,考生进行网上申报时,选择调整前相应的专业名称和专业代码进入申报系统,专业计划设置和主考院校不变。
③调整前的“080702计算机及应用(本科)”选择“080901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本科)”进行申报;调整前的“020202工商企业管理(本科)”选择“120201工商管理(本科)”进行申报,专业计划设置和主考院校不变。
网上申报成功后打印的“毕业申报信息确认单”上显示的为调整后的专业名称和代码,请考生务必按照“毕业申报信息确认单”上的专业名称、代码和主考院校填写《毕业生登记表》和《毕业生档案袋》封面,其余填写内容要求不变。
6.毕业申报系统已实现外省转入成绩与本省其他地市转入成绩的自动匹配。申报时,在页面上正确输入“外省准考证号码”或“本省其他地市准考证号码”即可实现自动提取外省收档号或本省转入成绩。无法匹配的即说明转档未成功。
7.考生申报时提交的手机号码和通讯地址,用于审档期间与考生联络或邮寄毕业证书,请务必完备详尽填写并保持电话通畅。
8.《毕业生登记表》必须由本人如实填写,并由考生本人按规定时间上交毕业材料,不得代填代办!逾期不予补办,经审核不符合毕业条件者,待符合毕业资格后重新申报。
9.据教育部要求,所有申请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的考生,须提交专科毕业证书原件、复印件和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www.chsi.com.cn)打印的“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打印版)。毕业证书为2001年取得的考生须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凡提交虚假材料导致无法注册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自负。《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申请时间为20个工作日,请需要开具报告的考生妥善安排时间提前办理。
10.《全国英语等级考试》(简称PETS)自2017年起不再颁发成绩合格单,需要用PETS笔试成绩免考课程的考生,需在中国教育考试网(http://www.neea.edu.cn)打印成绩查询单,并注明参加考试的地市名称。2016年(含)之前的合格成绩必须上交成绩合格证方能免考。
11.申请免考必须严格按照《山东省高教自学考试课程免考实施细则(修订)》(点击此处查看)(鲁教考委[2008]4号)和“关于调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公共政治课课程设置的通知(点击此处查看)”的规定执行。
(1)申请免考的考生,须提供下列证明材料:
①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②原毕业高等院校出具的原始成绩单复印件(应注明课程名称、学分、学时、考试成绩等),并加盖原毕业院校教务部门的公章; ③自学考试毕业生的成绩说明,应从本人的人事档案中复印“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生登记表”,并加盖本人所在单位主管人事部门的公章。
(2)社会证书类免考须上交证书原件(如全国英语等级考试证书、NIT证书、全国计算机等级证书、社会职业类考试证书、大学英语四六级证书)。2005年6月以后大学英语四六级成绩单不能用于免考英语课程。
考生上交的各类证书均需上交原件和复印件,并用铅笔在证书原件上方写明本次毕业的自考专业和准考证号。
12.毕业证书丢失的处理办法
自学考试毕业证书丢失的考生,应复印《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生登记表》,并加盖本人所在单位主管人事部门公章。
其他类毕业证书丢失的考生应提交原毕业院校教务处出具并加盖公章的《高等院校招生录取简明登记表》复印件、《毕业证明》、《原始成绩单》复印件。
13.办理毕业上交的所有各类证书原件在发放自考毕业证书的同时一并退给考生,毕业审核期间证书原件不返还、不复印、不开具任何证明。请考生提前留存证书复印件。若确需使用证书原件,由本人提出申请自愿放弃本次毕业申报资格后,予以退还。
14.“机械制造及自动化专业(专科)”、“工业电气自动化技术专业(专科)”和电子商务专业(专科)需要上交“高级技工院校毕业证书”和“高级技工证”,缺一不得办理毕业手续。
15.毕业材料现场提交确认时间及地点
①考生网上毕业申报并预审通过支付成功后方可进行毕业材料的提交和现场审核。
②毕业材料的提交和现场审核时间:以网上申报成功后生成的“毕业生网上申报信息核对确认单”为准,送交材料前按照“ 毕业生登记表填写指南(点击此处查看下载)”相关要求由考生本人填写完整毕业生登记表,并贴好照片,由考生本人上交,不得代填带交。
③毕业材料的提交和现场审核地点:济南市教育招生考试院(市中区经二路195号院内西侧)进行。时间:上午9:00-11:30,下午2:00-4:30。
16.办理毕业手续所需的相关材料必须在现场提交完整。逾期未交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毕业申报资格。
17.本次毕业证书邮寄事宜:请考生于2020年9月上旬在本站查询毕业证书邮寄事宜。
18.毕业申报收费标准
根据《关于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务费有关问题的复函》(鲁价费函[2012] 31号)的规定,毕业生审定费为50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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