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海教育考试院恢复开展2020年上半年自考转考等相关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我校自考考生考籍转出安排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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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办理时间:2020年5月13日-17日
2、办理方式及要求:为切实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本次转考采取线上申请方式进行,请考生将转考所需材料以电子版方式发送邮件至自考办指定邮箱:hdzfzk_xw@163.com,电子版以一个附件的形式发送,邮件标题和作为附件的电子版名称都要注明“转考+考生姓名+准考证号+专业”。
3、所需材料:
下载并填写《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转考(转出)登记表》(见附件1),并发送电子版。考生须上传2份登记表,一份为WORD文档,另一份请在转考考生签名处签名,并将签名后的文档拍照上传。
请将本人身份证件拍照上传。
4、友情提示:
考生办理转考须符合教育部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省际转考工作管理办法及上海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籍管理规章制度规定。
上海市已全面实行电子转考,请考生在规定时间内递交材料,逾期递交将无法办理。
请考生完整准确填写《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转考(转出)登记表》(照片不需要,转出地省级自学考试委员会办公室意见不需填写),如因考生信息填写错误或信息填写不全,造成无法转考,考生责任自负。
请考生保持联系电话畅通,以便我办核查信息。
转考是否办理成功,请及时关注上海教育考试院官网。
附件1 转出登记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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