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 间 | 工作内容 | 备注 |
5月7日至5月17日 | 开通前置学历审核申请业务功能 考生提交前置学历申请 | 管理系统考生端 |
5月24日(含)前 | 前置学历审核和结果反馈 | 省教育考试院 管理系统考生端 |
5月25日至5月31日 | 开通毕业申请、 更改准考证号申请业务功能 1.考生提交毕业申请 2.考生提交准考证号更改申请 (同一准考证第二专业毕业考生) 3.因专业停考无法提交毕业申请的考生,填写《停考专业毕业申请表》并联系注册地管理机构 | 管理系统考生端 注册地招生考试机构 院校自考办 |
6月7日(含)前 | 1.考生提交毕业申请电子材料 2.考生联系注册地管理机构完成毕业证明申请 | 考生 注册地招生考试机构 院校自考办 |
6月15日-8月上旬 | 管理部门完成毕业证书 审查办理相关工作 | 各级招生考试机构 院校自考办 省教育考试院 |
8月中旬 | 考生领取毕业证书 和毕业生学籍表 | 注册地招生考试机构 院校自考办 考生 |
热门推荐:
自考有疑问、不知道如何选择主考院校及专业、不清楚自考当地政策,点击立即了解》》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