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衔接院校、校内各学院、社会考生:
为做好我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学士学位申请和授予工作,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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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 修完本专业教学计划的全部课程,经审核获得毕业的本科毕业生。
3. 毕业论文(或毕业设计)成绩中等以上(或70.0分以上)
4 .非英语专业考生须参加由广西民族大学组织的成人高等教育学士学位外语课程考试且成绩合格(2016年以前已经通过 全区统考的学生除外);英语专业考生须参加广西民族大学组织 的成人高等教育学士学位外语(日语或法语)课程考试且成绩合格。
1 .学士学位申请表(一式两份,一份交自考办,一份各院校保存)从广西民族大学继续教育学院“表格下载”区下载(自考版本)
2. 毕业证书复印件一份(要求用A4纸复印),同时交原件审验。
3. 身份证复印件一份(要求用A4纸复印),同时交原件审验。
4. 符合要求的学士学位外语考试合格证或考试合格成绩单复印件;(若两样都没有的,请在申请表上“学位外语考试成绩” 栏用铅笔写上哪年在哪里考学位外语)。
5. 交2张2寸蓝底彩色照片及其同底电子版(规格为水平480X垂直640 ),电子版用姓名+身份证号命名。
各衔接院校、校内各学院由相关负责人统一收齐材料,填写 附件《广西民族大学自考生学士学位申请汇总表》,并认真核对各项信息,纸质版盖上学校(部门)公章,于2020年5月16日前交到广西民族大学继续教育学院自考办周老师处,同时交 附件汇总表电子版,社会自考生请直接来广西民族大学继续教 育学院自考办申请。联系电话:0771-3260548, 13707713723
1 .学士学位申请表中“毕业论文成绩、申请授予学位名称” 这两栏不用填写。
2.毕业证书、身份证这两样复印件,请各教学点负责人在认真核验原件后,在复印件上面写上“原件已核”,并签上核验 人的名字、日期,并盖上单位公章。
3 .所交的蓝底照片背面写上名字。
4. 我校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应在毕业后两年内向学校提出授予学士学位的申请,逾期不予受理,一律不再补授学位;
5. 学校学位委员会每年6月、12月各受理一次学位办理;(可分别在4月、9月开始申请)。
(联系人及电话:杨艳平,0771-3260548)
特此通知,请遵照执行
广西民族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2020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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