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自考本科 > 地区 > 内蒙古 > 学位实践 > 2019年下内蒙古自学考试毕业审定工作安排

2019年下内蒙古自学考试毕业审定工作安排

2019-11-22 10:05:09  来源:中国教育在线

各盟市教育招生考试中心:

2019年下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审定工作将于11月25日开始,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一)11月25日9时—29日17时,符合毕业条件的考生应在网上办理毕业申请,并将相关材料交至本人考籍所在盟市教育招生考试中心。

(二)11月25日—12月3日,盟市教育招生考试中心进行初审工作。

(三)12月4日—12月6日,盟市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将通过初审的考生档案送至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

(四)12月9日—2020年1月10日,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进行毕业生复审、打印盖章、扫描、上报数据等工作。

二、材料准备及有关要求

(一)各盟市应按照自治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计划、转考、免考等相关文件的要求,认真做好毕业生档案的初审工作,严格把关,认真执行自治区规定的数字签名认证程序,做到审定工作的每一个环节都有人负责。凡不签字、不盖章的考生《毕业审核表》不予复审,由此产生的遗留问题由盟市教育招生考试中心负责处理。

(二)考生应到考籍所在盟市教育招生考试中心提交毕业申请材料(2006年10月以前参加考试且成绩合格的考生除外)。凡2006年10月以前参加考试且成绩合格的考生,应在试卷所在盟市教育招生考试中心提交申请材料,并由初审盟市负责提供试卷,否则不予办理手续。如果2006年10月以前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盟市参加考试的考生,选择其中一个盟市作为毕业申请地并提交相应材料,考生在其他盟市保存的试卷必须由保存方密封后交至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不允许考生自带。

(三)考生在申请毕业前,应认真核对个人信息,确保准确无误,如发现有误,按照《关于做好全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信息更正的通知》(内招考办〔2016〕23号)(以下简称《信息更正通知》)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申请更正个人信息;凡专科毕业后,变更过姓名的考生提交材料时须提供户口本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变更过身份证号的考生须提供   “内蒙古自治区更改居民身份证编号证明”原件至盟市教育招生考试中心,盟市对证明材料原件审核确认无误后,将该证明材料的复印件装入考生档案袋内。此类考生最终是否能够毕业,以教育部学信网数据为准。

(四)凡申请本科毕业的考生,应向申请地盟市教育招生考试中心提交如下材料:

1.申请本科毕业的考生须提供在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认证并打印出的专科毕业证“教育部学历证书注册备案表”(从申请毕业之日起的有效时间至少为6个月),2002年(含2002年)以前毕业的专科生,若在学信网查询不到专科毕业证相关信息,应到教育部授权的学历认证部门进行学历认证(内蒙古自治区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咨询电话0471-2856068),将认证报告复印件(要求图文清晰)装入档案袋,否则不予办理初审手续。

2.持有军校专科毕业证的考生,应在教育部授权的学历认证部门进行学历认证;持有国外或境外学历的考生,应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报告。上述考生在申请本科毕业时,应将认证报告复印件装入档案袋内,否则不予办理初审手续。此类考生最终是否能够毕业,以教育部学信网数据为准。

(五)有免考课程的考生申请毕业,盟市教育招生考试中心需登录毕业审定系统审核该考生的免考课程是否已通过审核,凡审核未通过,不予办理初审手续。此类考生最终是否能够毕业,以教育部学信网数据为准。

(六)对有转考课程的毕业申请,各盟市要认真核对是否与自治区毕业审定系统中显示的转考成绩一致,同时按照《内蒙古自治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转考工作管理办法(试行)》(内教招考自〔2016〕2   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内蒙古自治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转考工作的通知》(内教招考自〔2019〕9 号 )的要求进行审核,凡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办理初审手续。

(七)凡申请本科毕业的考生,通过所有规定课程后,方可参加论文答辩,盟市在初审该课程时以自治区平台上公布的成绩为准,没有实践性环节考核(论文答辩)成绩的考生档案不能上报自治区。凡持有2011年以前发放的实践环节考核纸质合格证的考生须到主考院校办理成绩上传手续。

(八)凡持有内蒙古农业大学颁发的《畜牧兽医专业证书》的考生,须按照相关要求申请专科毕业,不能直接申请本科毕业。

(九)凡发现有伪造、涂改和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考生,将在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予以公示,同时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做出相应的处理决定,并记入考生国家教育考试诚信档案中。

(十)盟市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应对考生《毕业审核表》中的考试内容进行认真审核,具体包括:考生所考课程是否符合所申请毕业专业的课程;考生是否完成了专业计划要求的所有课程;考生自行输入的考试课程成绩是否准确;考生转考课程是否与自治区数据库相一致;考生免考课程是否通过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核验批准并填写准确;考生是否完成了实践性环节考核(包括实验、实习、课程设计、毕业论文或毕业设计等)。

(十一)各盟市应按照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统一要求的样式打印《毕业审定初审通过花名册》,负责人签字并加盖盟市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公章。

(十二)复审工作由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组织进行,工作人员通过数字签名认证后完成审核,应在盟市提供的《毕业审定初审通过花名册》及《毕业审核表》上签字。复审合格数据上报国家进行最终审查,合格后打印《毕业证书》和《毕业生登记表》,并加盖章戳。

三、 考生信息更正说明

需要更正考生信息的在籍考生和已毕业考生须于11月25日9时—11日29日17时携带相关证件(毕业证、身份证、户口本等)及证明材料向考籍所在地盟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提出书面申请,逾期不予受理。盟市要按照《信息更正通知》的要求,认真审核考生提交的有关证明材料原件,尤其要严格把关考生更正身份信息材料的真实性,不符合《信息更正通知》中相关规定的申请,一律不予初审通过。盟市对考生上报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初审后签字确认并加盖公章。考生更正信息的证明材料要在开网期间通过管理系统上传,其他方式送交的材料一律不予接收。更正信息结束之日,由盟市认真填写“考生更正信息汇总表”,将电子版通过钉钉上报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考务四处。

内蒙古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


推荐阅读:  2020年4月各省自考报名时间及入口|  4月内蒙古自考报名


自考有疑问、不知道如何选择主考院校及专业、不清楚自考当地政策,点击立即了解 >>

1
意向表
2
学习中心老师电话沟通
3
查看评估报告
1、年龄阶段

18~23周岁

24~32周岁

33~40周岁

其他

2、当前学历

高中及以下

中专

大专

其他

3、提升学历目标

工作就业

报考公务员

落户/居住证

其他

4、意向学习方式

自学考试

成人高考

开放大学

报考所在地
*
请选择省
北京市
天津市
河北省
山西省
内蒙古自治区
辽宁省
吉林省
黑龙江省
上海市
江苏省
浙江省
安徽省
福建省
江西省
山东省
河南省
湖北省
湖南省
广东省
广西壮族自治区
海南省
重庆市
四川省
贵州省
云南省
西藏自治区
陕西省
甘肃省
青海省
宁夏回族自治区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港澳台地区
北京市
天津市
河北省
山西省
内蒙古自治区
辽宁省
吉林省
黑龙江省
上海市
江苏省
浙江省
安徽省
福建省
江西省
山东省
河南省
湖北省
湖南省
广东省
广西壮族自治区
海南省
重庆市
四川省
贵州省
云南省
西藏自治区
陕西省
甘肃省
青海省
宁夏回族自治区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港澳台地区
没有选项
*
*
已阅读并同意
《用户服务协议》
声明:
(一)由于考试政策等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本网站所提供的考试信息仅供参考,请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
(二)本网站在文章内容来源出处标注为其他平台的稿件均为转载稿,免费转载出于非商业性学习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您对内容、版权等问题存在异议请与本站联系,我们会及时进行处理解决。

查看成人高考最新资讯 查看远程教育最新资讯

自考专业快选

广东
北京
天津
上海
重庆
河北
山西
辽宁
吉林
黑龙江
江苏
浙江
安徽
福建
江西
山东
河南
湖南
湖北
海南
四川
贵州
云南
陕西
甘肃
青海
广西
内蒙古
西藏
宁夏
新疆
全部
大专
本科
高起本
全部
文史类
理工类
经管类
艺术类
教育类
医学类
法学类
农科类

自考热门专题

自考热议话题

自考推荐文章

您好,当前有专业客服人员在线,让我们来帮助你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