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位授予单位:
根据《辽宁省授予成人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工作实施办法》(辽学位(2004)2 号,以下简称《实施办法》)和《关于试行调整辽宁省成人本科生学士学位课程(外语)考试次数的通知》(辽学位办(2005)2 号),现将 2019 年下半年辽宁省成人本科生学士学位外语课程考试的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考试科目
(一)2019 年下半年外语课程考试语种为:英语、日语、俄语、德语和法语。成人本科生参加外语课程考试的语种,必须与相应学位授予单位教学大纲规定的语种相同;外语专业成人本科生参加外语课程考试的语种,必须与相应学位授予单位教学大纲规定的第二外语语种相同。艺术类(体、音、美)专业成人本科生考试水平与外语专业第二外语相同。
(二)成人本科生应于在学期间通过学士学位课程考试,毕业后不得参加学士学位课程考试。
二、考试时间
2019年11月16日(星期六)9:00—11:00。外语课程考试为全省统考,由省政府学位委员会继续委托省高中等教育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组织实施。各有关学位授予单位要加强对此项工作的组织领导,严格执行国家的相关规定,确保考试安全。
三、成人学位课程(外语)考试成绩册由省高中等教育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印发(成绩册加盖省高中等教育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公章),不再发放辽宁省学士学位课程考试合格证书,考生可到辽宁招生考试之窗网站www.lnzsks.com 查询个人成绩。
四、为进一步推进“放管服”工作落实,从2020年开始不再组织“辽宁省成人本科生学士学位外语课程考试”,各有关学士学位授予单位按照学士学位授权办法提出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毕业生学位课程基本要求,并组织学业水平测试。
五、各学士学位授予单位要严格按照《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印发学士学位授权与授予管理办法的通知》(学位(2019)20号)要求,对照本单位情况,完善制度,细化程序标准,做好衔接工作,确保平稳过渡和学士学位授予质量。
辽宁省人民政府学位委员会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