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考生:
根据省自考办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情况, 2018年上半年中山自学考试毕业登记办理的具体事项要求如下:
一、申请中山自考毕业登记必须具备的条件
(一)必考课程成绩全部合格
(二)选考课程达到最低的学分或门数要求
(三)本科专业毕业生加考课程达到所属类的最低学分或门数要求
(四)实践环节考核或毕业论文成绩与所选的毕业专业、主考学校相一致
(五)如有违规记录,已达到推迟毕业的年限
(六)符合毕业专业的其他条件,详见具体专业的毕业说明
(七)未办理过该专业的毕业证书
二、 2018年上半年中山自考毕业申请材料受理的时间和地点
(一) 2018年上半年中山自考毕业受理材料时间:2018年6月19-20日(共两天),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二)地址:中山市东区博爱六路12号一楼办证大厅,联系电话:0760-89989286
三、中山自考毕业登记步骤
(一)确认信息
考生在办理毕业申请之前,登陆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系统”,网址:http://www.stegd.edu.cn/selfec/),确认自己的姓名、性别、身份证号、民族、工作单位、联系电话、联系地址、电子相片和各科成绩等数据,上述数据准确无误后方可申请毕业登记。如姓名、证件号码等重要信息有错误,本次毕业申请不予受理,请考生先办理考籍信息更正,待考籍信息更正后,再参加下一批毕业手续的办理。
(二)提交自考毕业申请
考生须在2018年6月15-20日登录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http://www.stegd.edu.cn/selfec/),通过毕业管理模块中的毕业申请功能提交毕业申请。
(三)打印《毕业生登记表》
考生在网上成功提交毕业申请后,需用激光打印机并以80g/m2或以上的A4纸“双面”打印《毕业生登记表》一式两份,注意在打印前先安装PDF软件。考生如无法按要求打印的,可于6月15日到中山市教育招生考试中心打印《毕业生登记表》(前往打印的考生必须先完成网上申请)。
考生必须认真校对《毕业生登记表》正面的各项内容(正面内容不得擅自填写和修改,若某项内容出现空白,请在“考籍管理”中的“基本信息维护”功能自行添加修改,再次打印即有内容显示),然后在背面的有关栏目如实填写个人简历,并到考生所在单位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公章的单位名称须与《毕业生登记表》正面的“工作单位”栏目上的信息一致。如没有工作单位的考生请到居委会、村委会、街道办事处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
(四)提交毕业材料(以下的复印件须使用A4纸复印)
考生在6月19-20日到中山市教育招生考试中心(中山市东区博爱六路12号一楼办证大厅)提交下列材料:
1.《毕业生登记表》 “双面”打印,一式两份(填写简历、单位签署意见并盖公章)
2. 广东省自学考试准考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复印在同一张A4纸上)。
3.申请本科专业毕业的考生的前置学历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4.申请办理本科毕业的考生,如由于姓名或身份证号变更等原因,与前置学历相关信息不一致的,还须提交公安局的有关证明。
5.申请以下专业的考生还需提供以下材料:
(1)申请办理机械制造及自动化(专科)专业毕业的考生,需提供机械类工种高级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和高级技工学校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申请办理工业电气自动化技术(专科)专业毕业的考生,需提供电气类工种高级职业资格证书和高级技工学校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申请办理行政管理学(独立本科段)专业毕业的考生,需提供其专科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
(4)申请办理药学(独立本科段)专业毕业的考生,需按专业要求提供有效期内的卫生类执业证书(注:证书上必须有“执业”二字)。
(5)医学、药学、护理学或其他医学相关专业的中专或专科毕业生,办理营养、食品与健康(专科)专业毕业时,需按专业要求提供相关的中专或专科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四、中山自考毕业登记注意事项
(一)我中心只对考生毕业材料作初审,考生是否符合毕业条件由省自考办负责审核批复。
(二)考生必须按要求上交《毕业生登记表》和相关材料,否则造成延误申请毕业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三)领取毕业证:毕业手续办理完成大约四个月后发放毕业证。考生大约在2018年10月下旬左右可以领取毕业证。按教育部规定:自考毕业证只发一次,遗失不补。届时考生必须亲自携带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准考证原件及《毕业办理回执》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领取毕业证。具体时间请留意中山招考网(http://zk.zsedu.cn/)公布的通知。
(四)申办完成了当次毕业手续后,如因工作需要申请开具学历证明的考生,登录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http://www.stegd.edu.cn/selfec/点击“网上办事服务入口” 按页面要求输入考号、身份证号、密码等相关信息,即可申请办理业务 (申请时间:7月1日-9月20日),网上提交学历证明申请后,须在7个工作日内的周二下午、周五下午(节假日除外)自行前往广东省教育考试院一楼信访接待室提交以下材料:有效身份证(须与办理毕业证的证件一致)、《学历证明申请表》、《毕业生登记表》和专业特殊要求的材料(详见第三点毕业登记步骤中第5点)等有关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办理期限:7个工作日(从省考办审核通过之日开始计算),领取时间:由于学历证明为重要材料,每周二下午、周五下午(节假日除外),考生须本人凭有效身份证到省考办领取。地址:广州市中山大道69号,电话:020—89338633。
中山市教育招生考试中心
2018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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