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自考考生在领取毕业证的同时,请自行下载《河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生思想品德鉴定表》(见附件),该表为毕业生档案材料之一(A4双面),由本人用黑色或蓝色钢笔填写,“思想品德鉴定意见”一栏由考生所在单位(非在职人员由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作出鉴定并加盖公章,随《毕业生登记表》一并交予单位或人事代理部门,不再上交自考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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