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大学自考本科毕业生申请学士学位须知
1、 学士学位申请资格。
(1)领取本科毕业证书后方可申请学士学位。
(2)各门课程考试成绩平均在75分以上(含75分,外语成绩、免考课程成绩除外)。
(3)毕业论文成绩“良”以上(含良)。
(4)在我院学习期间,必须参加我院组织的成人本科学士学位英语统一考试,取得合格证书。
2、 不具备学士学位申请资格:
( 1 ) 由于各种原因受到学校或工作单位“记过”以上(含“记过”)处分的;
( 2 ) 考试中有替考、作弊等行为的(作弊行为依据《考试违纪、作弊认定及处理办法》认定);
( 3 ) 学习成绩累计补考在5门次以上的。
3、学士学位学科分类:
经济学:国际经济与贸易、金融学、财政学
管理学:会计学、工商管理、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行政管理
法 学:法学
文 学:新闻学、广播电视新闻学、广告学
4、申报学位半年后,中国人民大学学位办公室根据校学位委员会批准的名单,颁发《学士学位证书》和《关于授予学士学位的决定》,此决定存入本人工作单位人事档案。
5、申报学士学位是一项严肃的工作,在申报过程中一旦发现弄虚作假,则取消本人申请资格。
注:有关各年级的具体规定详见入学时发的《学生手册》中《关于申报学士学位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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