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自学考试的毕业证书由谁颁发?
答:自学考试的毕业证书由省考委颁发,主考学校副署。为体现国家考试的严肃性、权威性,自2003年起,自学考试的毕业证书由全国考委统一制作,并在教育部考试中心网络上电子注册。
2、如果考试不合格,是否可以补考?
答:不可以。自学考试不设补考。如果考试不合格,可参加下一次该课程的考试。
3、 什么是主考学校?
答:主考学校由省考委遴选专业师资力量较强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担任。主考学校在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工作上接受省考委的领导,参与制订专业考试计划和课程考试大纲,参与命题和评卷,负责有关实践性学习环节的考核,在毕业证书上副署,办理省考委交办的其他有关工作。
4、自考本科毕业后能得到学士学位吗?
答:达到学士学位要求的自考本科毕业生可由有学位授予权的主考学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等有关文件的规定,授予学士学位。(至于要达到什么要求,小编建议考生咨询主考院校,因不同主考院校的规定会有些差异。一般都是要求各科平均分、学分、学位英语达到某个标准就可以申请。)
5、自学考试的考试时间和地点是怎么安排的?
答:我省2018年自学考试时间在1月、4月和10月举行三次考试。考点原则上设置在县(市、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中学。
6、报名参加自考时需要提供哪些证件、办理哪些手续?
答:在规定的报名报考期内,首次报名者报名时必须持本人的居民身份证(含军人、武警人员证件),进行注册和电子摄像,考前一周领取省自考办统一制作的《准考证》。非首次报名考生,可凭《准考证》直接办理报考手续。
7、什么是考籍?
答:自考的考籍近似于学籍。参加自学考试的考生,在取得一门以上(含一门)课程合格证书后,省考试院为其建立考籍档案。已建立有考籍档案的考生就取得了考籍。
8、如何选报适合自己的专业?
答:准备参加自学考试的考生,首先应全面了解我省已开考哪些专业,详细了解自己感兴趣的专业的层次、要求及课程设置等,结合自己的工作、兴趣、文化层次、学习能力等,自愿报考专业。一般来说,应先报专科段,后报本科段;报考课程建议按专业考试计划课程设置顺序报考。
9、自学考试对课程考试及格率进行控制吗?
答:自学考试管理部门不对课程考试及格率进行控制,只是组织命题专家根据课程自学考试大纲规定的要求并依据指定的学习教材,参照一般高校的水平来组织命题。
10、如何已经在考某一专业,是否可以转考其他专业?是否可以同时考两个以上专业?
答:可以,考生要跨考其他专业或者停考本专业再报考其他专业,不用再办理新的准考证,即可参加另一专业课程的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