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转往西藏自治区外的考生怎么办理转移考籍手续?
考生因工作调动、毕业分配、户口迁移或其它原因,不能在西藏自治区内继续报考,需要在外省异地继续参加自学考试的,应当办理考籍转移手续。自治区内自考生不办理考籍转移手续。
从我自治区转往外省的考生,报名期间持本人身份证、准考证、课程合格证书原件到地(市)自考办办理考籍转移。地(市)自考办验核考生的课程合格证书原件无误后,即可打印“西藏自治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转考成绩证明(地市版)”交考生校对。考生校对无误后须在“转考成绩校对单”上签字确认;考生委托他人代为办理的,受委托人必须出具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并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同时在“转考成绩校对单”上签名,再由地市考办经办人签名,注销其准考证并收取转考手续费,最后由自考办出具自治区自考办制发的《西藏自治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籍转移证明信》交考生。
2.西藏自治区外转入我区的考生怎么办理手续?
考籍由外省(市、自治区)转入西藏自治区的考生,必须在考试报名期间到转入地(市)自考办按新考生办理报名手续,待获得新准考证并取得在我区参加专科专业考试不少于5门、本科专业考试不少于4门的合格成绩(户口迁移者、军人或者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作变动、被普通高等或中等学校录取等特殊情况除外,但必须提供相关部门的证明材料)后,再凭外省(自治区)的课程合格证书及《转考介绍信》一并办理免考手续,并缴纳相关费用。
3.什么情况下应该申请更正考籍?
考籍差错不及时申请更正,将会导致不能得到课程合格证书乃至不能毕业的后果。考生准考证上的姓名(要求与居民身份证相同)、身份证号、民族等信息错误时,考生需持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原件及复印机件(1份),在考试报名期间,向地(市)自考办(集体考生向报名点)提出更正申请,如需更正姓名的考生,还必须出具公安(户籍)部门的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