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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2017年下半年办理自考省际转考工作通知

2017-09-26 13:44:55  来源:中国教育在线

2017年下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省际转考工作将于2017年8月16日开始,现就我区办理自学考试省际转考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转考形式及时间

 

1、自2016年1月1日开始,自学考试省际转考全国统一实行电子转考。转考考生的考籍电子档案由我院自考处通过转考平台进行寄发和接收。

 

2、2017年下半年考生申请转出时间为:8月16日至8月29日。


3、2017年下半年考生转入确认时间为:9月11日至9月20日。

 

二、转出办法及要求

 

1、转考考生可在规定的时间内直接登录宁夏教育考试院网站:(网址:http:www.nxjyks.cn)提交转考申请。

 

2、转考考生提交转考课程后,须本人持有效居民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转出地准考证号、转入地准考证号及转入地成绩单,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宁夏教育考试院自考处进行确认,并在《宁夏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籍档案转移通知单》上签字确认。

 

3、未在转入地取得考籍的考生应当在转入地取得一门或一门以上课程合格成绩后再办理转出手续。

 

4、已经取得某专业全部课程合格成绩的考生,只能在原报考地省级考办办理毕业手续,不得转出。

 

5、考生办理转入手续未满一年的不得转出。

 

6、实践性环节考核成绩、本科毕业论文成绩、免考课程不予转出。

 

7、高职(高专)在校生衔接本科教育的课程成绩不予转出。

 

三、转入办法及要求

 

1、转入到我区的考生须本人持有效居民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及转入地准考证号到宁夏教育考试院自考处对转入电子档案信息及办理结果现场签字确认,否则,视为转考无效。

 

2、转考考生应当在转入地取得专科不少于5门,本科不少于4门的合格成绩后,方可在转入地申请办理毕业手续。


联系地址:银川市金凤区上海西路127号宁夏教育厅院内北楼

联系电话:0951-5559167


                                                                    宁夏教育考试院自考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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