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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汉语言文学 (大专)  专业代码:970201

本专业培养和造就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需要,具有较好语言、文学素养和应用能力的专门人才。要求应考者努力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树立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社会主义思想,遵守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

意向调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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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考对象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不受年龄限制,有志于通过自学考试提升自己学历层次者均可报名。
报考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以及港澳台同胞、海外侨胞,不受性别、年龄、民族、种族、学历、身体健康状况、居住地等限制,均可根据本人的实际情况报考自考专科,本着学以致用的原则选择专业。能遵纪守法、接受改造、积极学习的劳改、劳教人员,经有关部门批准后也可申请报考。
课程设置

哈尔滨师范大学自考汉语言文学(基础科段)(专科)专业


主考院校:哈尔滨师范大学


序号

课程代码

课程名称

学分

备注

103706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2顶替办法见注2
212656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4
300529文学概论(一)7文学概论
400530中国现代文学作品选6中国现代文学作品选(包括当代)
500531中国当代文学作品选5
600532中国古代文学作品选(一)6中国古代文学作品选 9392
700533中国古代文学作品选(二)6
800534外国文学作品选6外国文学
900535现代汉语7现代汉语
1000536古代汉语8古代汉语
1100506写作(一)7写作
1200018计算机应用基础2普通逻辑 0024
00019计算机应用基础(实践)*2

  

毕业条件:凡按照本专业考试计划的规定,取得全部课程及实践环节考核的合格成绩,思想品德经鉴定符合毕业要求者,由黑龙江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颁发专科毕业证书。由哈尔滨师范大学在毕业证书上副署。


注:

  1.课程名称后带*号的,为实践环节考核课程。

  2.凡通过“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邓小平理论概论”、“法律基础与思想道德修养”3门课程中2门以上的,不再参加思想政治理论课的考试;只通过“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和“邓小平理论概论”2门课程一门的考生,须参加“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的考试;只通过“法律基础与思想道德修养”课程的考生,须参加“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课程的考试。


(本网所提供的考试信息仅供参考,敬请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

就业方向
在新闻文艺出版部门、高校、科研机构和机关企事业单位从事文学评论、汉语言文学教学与研究工作,以及文化、宣传方面的实际工作的汉语言文学专门人才。在高等和中等学校进行汉语言文学教学和教学研究的教师、教学研究人员及其他教育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