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9-25 17:16:35 来源:中国教育在线
(1)沟通衔接:学生在专科阶段已学过与本科计划名称相同的思想政治理论课且成绩合格的,承认其课程及学分;学生在专科阶段已学过的公共基础课,在专科学校考核合格的基础上,按一定比例计取成绩。计取比例由主考学校根据各专业的实际情况审定,最高不超过40%;(2)衔接课程:在专科学校考核合格的基础上,衔接课程按一定比例计取成绩。计取比例由主考学校根据各专业的实际情况审定,最高不超过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