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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行政管理 (本科)  专业代码:120402

行政管理(administration management)是运用国家权力对社会事务的一种管理活动。也可以泛指一切企业、事业单位的行政事务管理工作。行政管理系统是一类组织系统。它是社会系统的一个重要分系统。随着社会的发展,行政管理的对象日益广泛,包括经济建设、文化教育、市政建设、社会秩序、公共卫生、环境保护等各个方面。现代行政管理多应用系统工程思想和方法,以减少人力、物力、财力和时间的支出和浪费,提高行政管理的效能和效率。

意向调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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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考对象
国民教育系列(包括普通全日制高校、成人高校、自学考试等)专科以上毕业生。
报考条件
凡国家教育部认可,属国民教育系列的各类高等学校专科及以上毕业生均可直接报考。
课程设置

120402行政管理(独立本科段)  
 

专业基本信息


专业名称: 行政管理学(独立本科段)专业代码: 120402学分要求: 69 学分
主考学校: 福建师范大学学历层次: 本科专业类型: 独立本科段 
专业审批: 已审批 审批时间:  开考方式: 面向社会开考
委托开考: 委托单位: /  
毕业证书停止颁发: 否  专业停考: 停止接收新生:


序号 代码 课程名称 学分 课程类别 备注
100015英语(二)14理论
200034社会学概论6理论
300261行政法学5理论
400315当代中国政治制度6理论
500316西方政治制度6理论
600318公共政策4理论
700319行政组织理论4理论
800320领导科学4理论
901848公务员制度4理论
1003708中国近现代史纲要2理论
1103709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4理论
1210304行政管理学毕业论文0实践考核
1300024普通逻辑4理论
1400040法学概论6理论
1500067财务管理学6理论
1600107现代管理学6理论
1700144企业管理概论5理论
1800277行政管理学6理论
1900312政治学概论6理论
2000321中国文化概论5理论
2100322中国行政史5理论
2200341公文写作与处理6理论







专业备注信息


1、本专业必考课程为59学分,选考课程不低于10学分,总学分不得低于69学分。
2、考生在报考选考课程时,不得重复其专科专业中已经考试通过的课程。


就业方向
1. 在县级以上政府的民政职能部门和事业单位就业; 2. 从事乡镇民政办公室管理工作; 3. 从事城镇街道民政所管理工作; 4. 从事县(或市)以上民政部门以及民间组织中介机构管理工作; 5. 从事婚姻服务中介机构、收养登记服务中介机构管理工作; 6. 从事婚姻管理、收养登记管理、行政区划管理工作; 7. 从事地名管理、社团管理工作; 8. 从事殡葬管理、收容遣送管理等工作。 毕业生可从事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的行政协理员,办公室主任、行政主管、协调层或决策层高级助理,中外大中型企业前台秘书、行政主管、行政总监、总经理助理等职毕业生适宜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涉外经济管理部门、经济监督检查等管理部门从事政策和法规研究及实际工作,学校、科研部门的教学或科研工作,大、中型企业和企业集团、公司的经营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