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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法学 (本科)  专业代码:030101K

法学专业学生主要学习法学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受到法学思维和法律实务的基本训练,具有运用法学理论和方法分析问题和运用法律管理事务与解决问题的基本能力。

意向调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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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考对象
凡专科及专科以上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不受性别、年龄、民族、种族、宗教信仰、财产状况和已受教育程度的限制,均可报考 。
报考条件
1.凡国家承认学历的国民教育系列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均可直接报考本专业。  2.申请免考英语(二)课程需加考(00353)现代科学技术概论、(06779)应用写作学和(08118)法律基础3门课程,且不能授予学士学位。
课程设置

注:武汉大学成人自学考试已停止招生。

法学(本科)※ 

专业代码:030101K;专业名称:法学 

原专业代码:030106;原专业名称:法律

课程类别课程序号课程代码课程名称学分备注最低学分/学分小计
公共基础课1*03708中国近现代史纲要2
16/30
2*03709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4
3*00015英语(二)14选考不低于10学分;申请学位者英语(二)必考。
408118法律基础5
506779应用写作学5
专业核心课6*00226知识产权法4学位课程35/36
7*00246国际经济法概论6学位课程
8*00258保险法3学位课程
9*00167劳动法4
10*00227公司法4
11*00228环境与资源保护法4
12*00230合同法5
1300229证据法学6
推荐选考课14*00233税法3

15*00249国际私法4
16*00262法律文书写作3
17*05678金融法4
1800235犯罪学(一)6
19*05680婚姻家庭法3
毕业考核2099038法学毕业考核不计学分

其他要求
  1. 合格课程总学分不低于70学分,合格课程门数(不含毕业考核)不少于13门,毕业考核合格及以上;申请学位者英语(二)必考。

  2. 选考课可从推荐选考课中选考,也可从同层次选考课程库中,或湖北省自学考试现行开考的同层次其他专业中,自主选择与本专业课程名称及代码不相同的理论课程考试,达到学分规定要求。

说明:“*”表示原专业考试计划已设课程。

就业方向
法律专业毕业的学生在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特别是能在立法机关、行政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仲裁机构和法律服务机构以及涉外、涉侨等部门从事法律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