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生将现有拟报专业编码或课程专业编码更改为应毕业专业的专业编码或课程专业编码。
一、规定
(一)考生只能在本人的同一准考证号下将拟报专业编码或课程专业编码,更改为应毕业专业编码。
(二)专业编码、课程专业编码更改申请只能在毕业论文答辩之前提出。考生只能在拟申请毕业的专业中完成毕业论文答辩,毕业论文成绩一经上报后,该课程的专业编码不得更改。
二、需提交的材料:
(一)《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更改报考专业编码、课程专业编码申请表》2份;
(二)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准考证、单科成绩合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三)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