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东北电力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和吉林省学位委员会审核,同意以下同学的学士学位授予申请(附表1)。
请获得学位的同学于二〇一七年八月二十八日(星期二)至九月一日(星期五)工作时间,携带身份证到学校教务 处教学建设与综合管理科(老校区第一教学楼212房间)领取学位证书。
如在此期间无法领取,将在以后每周三下午受理(节假日除外,需提前1天预约),并请于半年之内取走。
注意事项:
1.由于学位证书为个人重要学历证明,丢失不补,建议本人领取;
2.如果确实无法亲自领取,可委托他人代领。受托人需持证书人签署的“成人学士学位代领委托书”和本人有效证件领取,否则不予发证;
3、外地学员亲自来校领取证书应提前与教学建设与综合管理科联系;
4、教学建设与综合管理科电话:0432-64807228(曹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