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青海省考试管理中心发布的《青海省2017年10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考简章》得知,青海2017年10月自学考试有关合格证书的免考规定如下:
有关合格证书的免考规定
(一)根据教育部考试中心有关规定:凡获得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NCRE)一级合格证书者,可以免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中《计算机应用基础》、《管理系统中的计算机应用》和《计算机应用技术》课程(包括理论考试和上机考试两部分);凡获得NCRE二级C语言程序设计合格证书者,可以免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中的《高级语言程序设计》课程(包括理论考试和上机考试两部分);凡获得NCRE三级PC技术合格证书者,可以免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中的《微型计算机及其接口技术》和《微型计算机原理及应用》课程(包括理论考试和上机考试两部分)。考生可在青海师范大学计算机系报考参加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联系电话:0971-6306211。
(二)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高等学校及自学考试专科以上(含专科)的毕业生(及肄业生、退学生),可免考有效期内的名称相同、考试成绩合格,且学分等于或低于原所学专业中的课程。
(三)凡要求免考的考生,在报名时将原学校的毕业证(或有关合格证书)、身份证和毕业证(或有关合格证书)、身份证复印件以及原学校课程成绩单复印件加盖人事部门红印,还需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址:http://www.chsi.com.cn)上验印自己的专科学历,并且打印出《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备案表报告》(含二维验证码)交给当地招考办初审,将符合条件者集中报省自考办审批。免考手续每年办理两次,与考试报名同步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