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修业期满(学制期满一年后),未能毕业的,可转入自学考试面向社会开考相应专业的考试,符合毕业条件的,发给原“专接本”专业主考学校附署的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可向原“专接本”专业主考学校申请学士学位。
学生修业期满两年(学制期满三年)后,仍未毕业的,还可继续参加自学考试面向社会开考相应专业的考试,已通过的课程继续有效,未通过的课程不再计取校考成绩,并须参加面向社会开考同专业主考学校组织的课程实践性环节的考核和毕业论文(毕业设计)指导与答辩,符合毕业条件的,发给面向社会开考专业主考学校附署的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向主考学校申请学士学位。